我國強制性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zui大殘留*》,進一步保障了食品安全,對國內食品安全是有重要意義的,同時,對進出口食品行業(yè)也會有一定影響。
食品農殘檢測儀,深圳市瑞盛科技專業(yè)供應,:
專業(yè)人士表示,*與*是根據《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聯合發(fā)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zui大殘留*》(GB2763-2014)的,《食品中農藥zui大殘留*》(GB2763-2012)同時廢止。根據此次新發(fā)布標準,農藥zui大殘留*將由現行的2293項增加到3650項,新增1357項。
深圳市瑞盛科技工程師表示,與《食品中農藥zui大殘留*》(GB2763-2012)相比,新標準有以下幾方面的不同:
(1)對原標準中苯菌靈、氟蟲氰和烯啶蟲胺3種農藥殘留物定義、2甲4氯(鈉)等9種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等信息進行了核實修訂;
(2)增加了胺鮮酯等65種農藥名稱;
(3)增加了1357項農藥zui大殘留*;
(4)增加15項檢測方法,刪除1項檢測方法標準;
(5)對資料性附錄A進行了修訂,細化了食品類別及測定部位,增加了小黑麥等66種食品名稱。
對進出口食品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標準中制定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級加工產品的農殘*值,解決了部分進口食品農產品無農殘*可依的局面。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或者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進口商應當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的安全性評估材料。
境外發(fā)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fā)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衛(wèi)生行政、農業(yè)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通報。
對于食品農殘的新標準,瑞盛科技給出了以下幾方面的建議:
1、進口食品企業(yè)需與國外出口商進行溝通,確保進口食品符合我國強制性標準要求;
2、盡快推動進出口食品檢測方法的研發(fā),加強技術支撐能力,確保檢得全、檢得快、檢得準;
3、相關部門加大宣貫力度,重點介紹新老標準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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