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分析儀器在結合使用工況可能對儀器本身有防爆要求,現(xiàn)就煙氣分析儀及微量水分析儀的防爆區(qū)域分類做以下說明:
防爆區(qū)域分類
分析儀可設計為一般用途或下列防爆區(qū)域(便攜式僅用于一般用途),配置在下定單時可以。
Class I
可能存在或已經存在可燃氣體或蒸汽并且足以產生爆炸或燃燒的場合。
分區(qū) 1
持續(xù)、間歇或周期性存在可燃氣體或蒸汽的危險場合。
分區(qū) 2
揮發(fā)性可燃液體或氣體處理場合,它們通常保存于密閉容器中,可能由于意外破裂溢出發(fā)生危險。
Class II
由于存在可燃粉塵而出現(xiàn)危險的場合。
分區(qū) 1
可能持續(xù)、間歇或周期性存在易爆或易燃數(shù)量的粉塵懸浮于空氣中的場合。
分區(qū) 2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fā)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lián)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